9日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2年的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更好服务国家科技任务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
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
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
对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综合试点任务,要求试点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
本次试点单位和地方包括: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等6个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地方。